徐步: 共同加强海洋治理能力建设,携手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共同加强海洋治理能力建设,携手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在首届“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上的讲话

徐步

 

伴随世界范围内工业化浪潮的扩展和全球化的发展,海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各种海上非法活动增多、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海平面上升、海水酸化等问题日趋严重。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在治理上述挑战方面做了不懈努力,但全球海洋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海洋治理机制碎片化、一些国家倾向“搭便车”、少数大国参与海洋治理的意愿下降、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海洋治理的能力不足,这些都是摆在全球海洋治理面前的现实挑战。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同时也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国情既表明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责无旁贷,同时也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近年来,中国立足自身、面向全球,大力推动海洋治理能力建设。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在为推动全球海洋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中国积极维护国际海上通道安全。自2015年以来,中国在周边海域开展了600多次海上搜救行动,先后派出600多艘船舶、300多架次直升机,救助了1300多名遇险人员。中国积极支持《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ReCAAP)“信息分享中心”能力建设和发展,向中心派驻中国海警职员。
第二,中国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加强与有关国家海上合作。中国积极与沿线国家在海洋开发、海洋科技、海洋灾害预防等领域开展合作。
第三,中国积极参与搭建海洋治理合作平台。中国还与东盟国家在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深化海上务实合作,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打造中国和东盟各国都认可的地区规则,努力实现共同治理。
第四,中国积极为地区海上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中国先后设立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和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实施《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亚投行、丝路基金对重大海上合作项目亦有提供资金支持。
第五,中国提出并推动构建蓝色伙伴关系。除与欧盟签署《关于为促进海洋治理、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经济繁荣在海洋领域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宣言》外,中国还与来自四大洲 12 个岛屿国家联合发表《平潭宣言》,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蓝色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海洋防灾减灾、打击IUU捕捞、管理与减少海洋垃圾特别是微塑料等。
三、鉴于当前海洋治理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海洋命运共同体意识。海洋是人类共同的家园,关心海洋、保护海洋,人人有责。从长时段视角来看,全球海洋治理绝非个别国家的议题,而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推动全球海洋治理,需要各国普遍参与,各沿海国更是首当其冲。无论国力强弱,都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健全执法监管体制,在防止污染物排放、过度捕捞、打击海上有组织犯罪等问题上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是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帮助。海洋是流动的整体,占地球面积的71%。学界普遍认同,协同治理是推进海洋治理的最佳路径,而要推动协同治理需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参与,也需要沿海国与内陆国的共同参与。对发展中国家海洋治理能力的帮扶,实际上也有益于维护发达国家的自身利益。

三是加强海上安全对话与合作。海洋的和平安宁关乎各国的安危和切身利益,需要各国共同维护,倍加珍惜。中国坚持在充分协商和共识的基础上,推进各国在平等基础上共同参与的包容、开放的安全架构,为地区安全稳定作出贡献。为此,各国应不断完善海上危机沟通机制,加强区域安全合作,推动涉海分歧妥善解决,携手应对海上共同威胁和挑战,努力维护海洋和平与安宁。

四是摒弃海洋治理中的单边主义。随着民粹主义的兴起,全球海洋治理也面临“逆全球化”挑战,新冠肺炎疫情有可能进一步加剧部分国家单边主义倾向。现有的相关能力建设援助机制和合作平台或将因一些传统海洋强国放弃多边主义而遭废弃或停滞不前。为此应大力凝聚全球海洋治理共识,持续促进各国能力建设并维护好既有相关合作机制的正常运行,加速推进海洋治理的“全球行动”和“本土参与”。